关于公布邳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邳城棂星门等12处建筑物为第一批历史建筑(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历史建筑公布名单.PDF
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2日
关于公布邳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邳城棂星门等12处建筑物为第一批历史建筑(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历史建筑公布名单.PDF
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2日